标准指导
(COP 30)社区参与
A.定义与适用范围
社区一般指邻近与周围地区的居民,以某种方式受到公司活动的影响;就其性质而言,这些影响可能是经济、社会或环境影响。
社区中的人群拥有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和利益。社区并非千篇一律,也不是静止不变。
社区参与是双向信息共享与决策的过程,涵盖社区议题与优先考虑的事务,以及企业的关切与需求。目的不仅仅是听取意见,更要确保各方相互理解与回应,从而管理可能影响相关各方的决策。成功的参与要求存在持续框架,指导定期讨论、磋商和互动。
来源:
- 《采矿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主要实践(澳大利亚):社区参与和发展》(2006) www.minerals.org.au/file_upload/files/resources/enduring_value/CED.pdf
- 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 社区发展工具包(2012) www.icmm.com/news-and-events/news/articles/icmm-presents-updated-community-developmenttoolkit
《实践准则》中的“社区参与”章节适用于采矿业中的会员。有关较早持续参与的第 30.1 项规定从勘探的最初阶段开始便适用,会员在加入责任珠宝业委员会之前未采用这种实践的,不期望此前已遵守该规定。
社区参与规定应与人权、社区发展,在适用的情况下,还应与土著居民与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规定以及手工及小规模采矿一起实施。
B.议题背景
社区参与
在过去几十年里,采矿运营计划、融资和监管花费的时间大量增加,尤其是大型矿山。如今,社区希望能够参与有关采矿发展风险、影响和收益的对话。结果,社区参与方式已经成为建设“经营社会许可证”的关键要素。
社区参与可以采用不同形式,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可以考虑各种不同方式,作为系列步骤的一部分,每一步都代表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的公众影响和力量。社区参与的实用方式包括:
- 信息传递:事实表、网站信息、开放日
- 磋商:焦点小组访谈、调查、公众会议
- 参与:研讨会、审议投票
- 协作:社区顾问委员会、达成共识的过程
- 赋权:公民陪审团、投票、委托决策
应识别代表广泛议题或团体的关键利益相关方,比如公民社会或非政府组织(NGOs)、员工、工会或工人组织和其他当事方,包括妇女,并让其参与。还鼓励会员让社区代表和领导以外的人员参与,通过“全体社区”的方式,实现平等参与。这些方式应该对冲突敏感,寻求对过程和成果期望的管理。
勘探和采矿公司、本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早在矿山开发开始之前就已开始,公司应尽早开始让本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在矿山生命后续各个阶段的磋商过程中,受采矿影响社区的利益和发展愿望应继续成为主要考虑因素。会员应寻求社区对新的采矿项目或活动的广泛支持。
广泛的社区支持是受影响社区通过个人和/或其认可的代表共同表达对项目的支持。根据具体情况,支持也可以采用不同形式,比如公司与社区之间达成的正式协议,或者在社区参与有关项目影响和收益的持续对话期间表达的支持。即使某些个人或团体反对项目,但仍然可能存在广泛的社区支持;反之,社区参加和公司的对话并一定等同于支持。通常主权国家才有权同意开发,该权利是国家和公民之间的事务。在与本地居民和相关当局进行磋商之后,公司有时候需要做出决定,不继续进行开发或勘探,尽管开发或勘探可能是法律允许的。项目影响土著居民的,参见COP 31 土著居民与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
成功社区参与的收益包括提升社区意识和信任、缩短谈判达成协议的时间、改善企业风险状况,还可能以更优惠的条件获得资本。但是,社区参与和社区发展可能充满挑战,同时意义非凡,可能在观点和关系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进行。社区非常复杂而且不断变化,不幸的是成功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案。有效运营的关键之一是制定良好的制度和过程,包括定期评估,在情况发生变化时,有能力学习并作出调整。
小型采矿公司和勘探
社区参与对于小型采矿公司而言,尤其是那些参与勘探和开发的采矿公司,是一项挑战。但是,项目早期做出的不准确和/或不合理的声明、活动或承诺可造成混淆、不现实的预期和可能的冲突。这些情况会让所有利益相关方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在备案活动开始之前,应注意收集有关本地情况的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小组拥有信息、指导和能力,与本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合作。加拿大勘探与开发者协会(PDAC)的 e3 Plus:《责任勘探框架》(2013)为勘探公司应对社区参与风险和挑战提供指导和策略。
运营层面的投诉与申诉机制
成功的参与要求存在持续框架,指导与社区中主要各方的定期讨论、磋商和互动。这些参与方式应有助于避免投诉。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投诉仍有可能出现。因此,有效的投诉与申诉机制是公司社区和利益相关方参与方式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责任珠宝业委员会的要求关注公司以可信方式成立的机制,最好通过与关键利益相关方合作成立这种机制。这不包括裁决过程(司法或非司法),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至少尚未达到裁决这一步。相反,这里强调的是在本地和运营层面基于对话的过程。这并不意味着,每一项投诉或申诉都可以通过非司法机制加以处理,但很多投诉或申诉确实可以通过非司法机制进行处理。
建立公司投诉与申诉机制,首先必须了解社会上提出、解决和修复纠纷的手段。现有的途径包括司法体系(通过法庭)、公共行政体系(通过政府、半政府或独立法定机构)、传统或本地纠纷解决过程、以及私人非司法机制。运营层面的投诉与申诉机制应鼓励尽可能在本地尽早解决问题,但也不阻止通过其他机制解决问题。公司应考虑采用由外部服务机构运营的投诉机制,让投诉去识别化,从而以匿名的方式向公司投诉。其意图是鼓励合法利益相关方提出关切,否则他们在有些情况下会保持沉默。
无论是就处理纠纷的过程,还是潜在的投诉范围而言,人权是投诉与申诉机制的一个重要维度。权利兼容的机制,无论投诉与申诉是否与实质性人权议题相关,都为处理投诉与申诉提供一种手段,同时尊重并支持人权。对于公司而言,没有一劳永逸的方式。应与利益相关方磋商,量身定制投诉与申诉机制,以符合机制所针对的行业、国家和文化。性别在某些申诉和/或机制的设计中可能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团体可要求获取独立信息和/或专家知识,或促进者/调停者,以支持某些申诉的对话过程。公司对于这些资源的资助应透明。
有效、权利兼容的投诉与申诉机制为受公司活动影响的个人和社区提供一种渠道,使其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尽早、公开地提出关切,在尊重的氛围中得到应由的保护。这种机制能够阻止纠纷升级、推动解决纠纷,通过开展学习和加强关系,防止未来纠纷的出现。在纠纷发生之前,应尽可能建立投诉与申诉机制,而不是等纠纷发生之后,再建立这种机制。机制应酌情融入与受影响社区谈判达成的协议之中。矿责任珠宝业委员会标准指导 139场与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在矿山停止运营之后继续存在,因此投诉与申诉机制的持续存在应该是矿山关闭计划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C.关键倡议与框架
社区参与
在多数情况下,社区参与是自愿的业务活动。但是,社区参与却日益成为与社区或政府达成协议的组成部分,或者成为一项监管要求,作为新建工业项目或扩建工业项目开发审批的一部分。必须了解所有运营所在管辖范围内的适用法律。
2012年,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发布了更新后的社区发展工具包。该工具包包括20种工具,旨在培养社区、公司和政府之间的建设性关系。它拥有一系列新工具,借鉴了可持续发展工作。自与世界银行共同出版2005版本以来,开始出现可持续发展工作。
加拿大勘探与开发者协会(PDAC)发布了e3 Plus:《责任勘探框架》,帮助勘探公司持续改善其社会、环境、健康与安全绩效,并将这些方面全面融入勘探项目。《框架》包括有关社区参与的指导和配套的工具包,旨在降低社区层面冲突的风险(存在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版本)。
《国际金融公司(IFC)绩效标准1》(2012)涉及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也包括针对社区和利益相关方参与的指导,包括性别、弱势群体和残疾相关,以及将工人视为关键利益相关方。《国际金融公司(IFC)绩效标准7:土著居民》(2012)包括针对这些受影响社区知情磋商和参与方式的指导。
投诉与申诉机制
2012 年发布的《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提出了一个由三大核心原则组成的框架: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权不受第三方,包括工商企业侵犯;企业有尊重人权的责任;需要能更有效地获取补救。(更多信息,参见有关人权的指导)。《指导原则》包括一系列权利兼容申诉机制的有效性标准:
- 合理性:获得《指导原则》目标利益相关方团体的信任,并负责公平开展申诉过程;
- 可及性:为《指导原则》所有目标利益相关方团体知晓,并为面临特定障碍无法获取的人员提供足够的帮助;
- 可预测:提供明确、已知的程序,每个阶段都拥有指导性时间框架,过程类别、实现的结果和监测实施的方式明确;
- 平等:寻求确保受害方能合理获取必要的信息、建议和专家知识,从而以公平、知情、受尊重的方式参与申诉过程;
- 透明:让申诉各方了解其进展,提供有关机制绩效的足够信息,以赢得对其有效性的信任,符合面临危险的公共利益;
- 权利兼容:确保成果和补救符合国际上认可的人权;
- 对话和参与:与《指导原则》目标利益相关方团体进行磋商,了解《指导原则》的设计和绩效,关注对话,视对话为处理、解决申诉的方式;
- 持续学习:借鉴相关措施,识别教训,以改善机制,防止未来发生申诉和伤害。
2011 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布了一份关于为期 2 年的试点项目的报告。针对权利兼容申诉机制的原则最初由哈佛大学在 2008 年开发的指导工具中制定,试点项目测试了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的适用性。这份联合国报告总结了针对每项原则在实践中获得的关键经验教训。
D.建议实施方式
建议实施方式为实施《实践准则》的强制性要求提供一般性指导。所提供的指导并非标准,应视为获取信息和支持的起点。
社区参与可用于支持《实践准则》有关社区发展、土著居民 与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影响评价和矿
山修复与关闭的规定,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还支持迁移和手工及小规模采矿的规定。
- COP 30.1:尽早、持续的社区参与:采矿行业的会员应拥有制度,让受影响的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尽早、持续地参与,这种参与:
- 使用合适的技能与资源;
- 贯穿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从勘探活动、采矿开始前的建设、矿山运营,一直到矿山关闭与关闭后的监测;
- 识别与项目风险、影响和发展阶段有关的受影响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 制定有效的沟通措施,以包容、公平、文化上适当、权利兼容的方式传播相关项目信息,并接受反馈;
- 通过知情的磋商,在项目生命周期中进行重大采矿决策时,考虑受影响社区的利益和发展愿望,寻求社区对建议的广泛支持。
需要考虑的要点:
o 社区参与应由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或专家协助制定政策、培训、策略、计划和行动。
o 政策与程序应包括企业处理社区参与的方式。需要考虑的要点:
-概述社区项目的目标、需要遵守的关键原则、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预期。考虑如何管理社区参与不同方式的预期和成果。
-受影响社区包括土著居民的,考虑如何采用文化上适当的参与方式。注意:对于不同社区和不同社会背景,有效的方式会有所不同:对于一个社区有效的方式对于另一个社区不一定奏效(也可参见土著居民与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指导)。
-监测参与方式、投诉与申诉机制、关注发展的项目和参与协作项目的进度,与包括妇女在内的关键利益相关方一起评估影响。
-根据评价结果,寻求持续改进计划、政策和程序。
o 良好的社区参与社区发展取决于拥有掌握实施项目所需合理技能和知识的人员,以及向社区发展人员提供履职所需的培训支持。
-评估社区参与项目的资源需求,确保员工和外部专家能有效履行职责。
-考虑文化意识和性别培训、参与过程和实践的培训、纠纷解决培训、了解社区发展和区域发展方式的需求。
-可能还需要外部专家处理涉及土著居民、迁移或手工采矿社区的情况,或者尤其是在影响评价等项目的特定阶段。
-在有些情况下,会员需要让组织参与,积极支持组织指导受影响的社区理解自身权利,从而在真正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磋商。
o 利益相关方分析图练习有助于分析利益相关方、审核社会和环境影响评价、酌情评估当前参与和纠纷解决策略、考虑本地发展优先事务和需求、现有项目和伙伴关系策略。
-这在项目生命周期中应定期审核,因为利益相关方、其优先事务和需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o 在规划社区参与方式时,考虑如何使这些方式变得:
-包容:让社区代表和领导以外的人员参与,确保妇女、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和其他边缘化群体也可参与;
-平等:意识到权力不平衡,试图缓解这些不平衡,对可能出现的社区冲突敏感;
-文化上适当:考虑权力结构、语言和性别等事务;
-权利兼容:尊重并支持人权的各种方式。
o 根据具体情况,社区支持可采用不同形式,比如公司与社区之间达成的正式协议,或者在社区参与有关项目影响和收益的持续对话期间表达的支持。注意:即使某些个人或团体反对项目,但仍然可能存在广泛的社区支持;反之,社区参加和公司的对话并不一定等同于支持。
o 考虑在寻求广泛的社区支持时如何支持以下事项:
-有关建议活动的综合信息,包括潜在的负面影响和积极机遇;
-获取可靠的独立建议;
-社区参与社会和环境评估,参与可能影响社区的项目设计要素;
-尊重社会价值,真诚开展磋商;
-相互知情地理解利益和活动;
-积极支持本地经济机遇和发展。
- COP 30.2:利用权利兼容的投诉与申诉机制:采矿行业的会员应确保,受影响社区能利用运营层面权利兼容的投诉与申诉机制,提出、解决纠纷,并告知受影响社区存在这些投诉与申诉机 制。应保留所提申诉、调查过程与结果的记录。
需要考虑的要点:
o 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应监督、负责投诉与申诉机制。
o 酌情向受影响的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公司联系人的姓名,供其提出问题、投诉或申诉。
o 在设计、修改或评估投诉与申诉机制时,考虑该机制如何符合《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有效性性标准(见上文 C 部分),以帮助确保机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
o 维护有关公司或场地投诉与申诉机制的明确记录,并将记录提供给受影响的社区和利益相关方。
o 维护有关所提投诉、调查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o 定期分析投诉与申诉的频次、模式和成因能够让公司识别其政策、程序或实践在哪些方面可以改进,从而避免今后出现问题。
检查:
- 您是否拥有一项综合性制度,让社区尽早、持续地参与,包括明确的责任、合适的技能和资源,以及政策和程序?
- 您采用的社区参与方式是否具有包容性、公平、文化上适当?
- 是否已经识别与项目风险和影响相关的利益相关方?
- 是否存在有效沟通的措施,传播相关项目信息,并接受反馈?
- 在做出重大采矿决策时,您是否通过知情的磋商考虑受影响社区的利益和发展愿望?
- 是否存在针对所有运营活动权利兼容的投诉与申诉机制?是否保存合适的记录?
E.进一步信息
以下网站提供有关社区参与和发展议题的进一步信息:
- 英美资源集团:社区参与www.angloamerican.com/development/social/community-engagement/engagement
- 英美资源集团:畅所欲言项目——独立申诉机制www.anglospeakup.com
- 英属哥伦比亚省矿业勘探协会:《矿业勘探、采矿和土著社区参与:指南》(加拿大)(2005)commdev.org/content/document/detail/843/
- 加拿大美洲基金会:《可持续社区:采矿与土著治理》(美洲)(2008)www.focal.ca/pdf/indigenous_FOCAL_sustainable%20communities%20mining%20indigenous%20governance_March%202008.pdf
- 采矿社会责任中心(CSRM):社区参与和发展http://www.csrm.uq.edu.au/Research/CommunityEngagementandDevelopment.aspx
-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有效公司-利益相关方申诉机制指导原则:吸取的经验教训报告》(2011)www.hks.harvard.edu/m-rcbg/CSRI/publications/report_46_GM_pilots.pdf
- 哈佛大学:《权利兼容申诉机制——指导工具》(2008)www.hks.harvard.edu/m-rcbg/CSRI/publications/Workingpaper_41_RightsCompatible%20Grievance%20Mechanisms,%20January%202008.pdf
- 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社区发展工具包(2012)www.icmm.com/news-and-events/news/articles/icmm-presents-updated-community-developmenttoolkit
- 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采矿和人权指导说明(2009)www.icmm.com/page/14855/icmm-presents-new-guidance-note-on-mining-and-human-rights
- 国际矿业与金属理事会(ICMM):《金属与采矿业中的人权:处理与解决本地关切与申诉》(2009)www.icmm.com/document/691
- 国际公共参与协会(IAP2):参与范围(2007)www.iap2.org/associations/4748/files/spectrum.pdf
- 《国际金融公司(IFC)绩效标准 5: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2012)www1.ifc.org/wps/wcm/connect/3d82c70049a79073b82cfaa8c6a8312a/PS5_English_2012.pd%20f?MOD=AJPERES
- 《国际金融公司(IFC)指导说明 5:土地征用和非自愿迁移》(2012)www1.ifc.org/wps/wcm/connect/4b976700498008d3a417f6336b93d75f/Updated_GN5-2012.pdf?MOD=AJPERES
- 国际金融公司(IFC)合规顾问/巡查管办公室:《开发项目设计、实施申诉机制指南》(2008)www.cao-ombudsman.org/howwework/advisor/documents/implemgrieveng.pdf
- 《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2010)www.26k-estimation.com/html/user_guides_iso_26000.html#user-guides
- 约翰·鲁格:《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补救”指导原则》(2011)www.business-humanrights.org/media/documents/ruggie/ruggie-guiding-principles-21-mar-2011.pdf
- 《采矿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主要实践(澳大利亚):社区参与和发展》(2006)www.minerals.org.au/file_upload/files/resources/enduring_value/CED.pdf
- 《采矿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主要实践(澳大利亚):与土著社区合作》(2007)www.ret.gov.au/resources/Documents/LPSDP/LPSDP-IndigenousCommunitiesHandbook.pdf
- 加拿大矿业协会:《外展服务与对话:建立共同理解的现场指导》(2003)www.mining.ca/www/media_lib/TSM_Documents/outreachguide.pdf
- 《矿业、矿产资源与可持续发展(MMSD)避免新贫困:采矿引起的背井离乡和迁移》(2002)www.iied.org/pubs/pdfs/G00549.pdf
- 加拿大勘探与开发者协会(PDAC):e3 Plus:《责任勘探框架》www.pdac.ca/e3plus
- 力拓:《人权为什么重要》(2012)www.riotinto.com/documents/ReportsPublications/Rio_Tinto_human_rights_guide_-_English_version.pdf
- 力拓:《性别为什么重要》(2009)www.riotinto.com/documents/ReportsPublications/Rio_Tinto_gender_guide.pdf
-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基于发展驱逐和迁移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方针——针对各国的指导》www2.ohchr.org/english/issues/housing/docs/guidelines_en.pdf
- 世界银行:社区驱动发展(2011)web.worldbank.org/WBSITE/EXTERNAL/TOPICS/EXTSOCIALDEVELOPMENT/EXTCDD/0,,menuPK:430167~pagePK:149018~piPK:149093~theSitePK:430161,00.html
- 世界资源研究所:《破土:采掘和基础设施项目中的社区合作》(2009)www.wri.org/publication/breaking-ground-engaging-commu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