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EICC) 建立了各种标准, 以确保电子行业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工人受到尊重并富有尊严,以及商业运营对环境负责。
本准则所指的电子行业, 包括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电子制造服务(EMS)公司和原始设计制造商(ODM), 以及为生产电子产品提供设计、销售、制造和/或商品和服务的订约劳工。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 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
要采用本准则并成为其中的参与者(下称“参与者”), 企业应当作出支持本准则的声明, 并主动与本准则提出的管理体系保持一致。
为了使本准则能够成功推行, 参与者必须主动将其应用于整个供应链。至少, 参与者应要求其下一级的供应商认同并应用本准则。
采用本准则的基本原则是: 企业的所有活动都必须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1。本准则鼓励参与者除了遵守法律, 更积极迈向国际公认的标准, 以承担更多的社会和环境责任。
在《电子行业行为准则》的持续发展和实施过程中, 电子行业公民联盟承诺定期收取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反馈。
本准则由五个部分组成。A,B,C部分分别概述了劳工、健康与安全、以及环境的标准。第D部分概述了符合本规则的合宜管理体系所需的要素。E部分额外提供了有关商业道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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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准则无意为第三方(包括工人)增加新的、额外的权利。
A. LABOR 劳工
参与者应根据国际社会公认准则, 承诺维护工人的人权, 并尊重他们。
本准则起草时参考了附录中列出的公认的标准, 而这些标准同时亦是一种有用的额外信息来源。
劳工标准是:
1) 自由选择职业
不使用强迫、抵债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 或者是非自愿的监狱劳工。所有工作应当是自愿的, 并且员工在合理通知的情况下拥有自由离职的权利。不得要求员工上交政府
颁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给企业或劳动中介机构作为雇用的条件。
2) 不用童工
在制造的任何阶段都不得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 15 岁 (或在该国/地区法律准许的情况下可为 14 岁)、完成强制教育年龄、或该国/地区最低就业年龄而被雇用的
人士。符合所有法律法规的合法场所学徒计划则不在此列。 然而, 所有 18 岁以下的工人不得从事有可能危及到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或安全的工作。
3) 工作时间
有关商业实践的研究显示, 生产率降低、 离职率以及损伤和疾病的增加与工人疲劳有明显的联系。故此, 工作周不应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大限度。 另外, 除非是紧急
或异常情况, 一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在内不应超过 60 小时。 每周七天应当允许工人至少休息一天。
4) 工资与福利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 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的法律。依据当地法律的规定, 员工的加班工资应高于正常的每小时工资水帄。
禁止以扣除工资作为纪律处分的手段。 应及时通过工资存根或其它类似文件将工资支付依据发给员工。
5) 人道的待遇
参与者的惩罚性政策和措施应清楚地界定并传达给员工。 不得残暴的和不人道的对待员工, 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压迫或口头辱骂; 也不
得威胁进行任何此类行为。
6) 不歧视
参与者应承诺员工免受骚扰以及非法歧视。公司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种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在雇用及实
际工作(例如晋升、奖励和受培训等)中歧视员工。另外,不得强迫员工或准员工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
7) 自由结社
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公开直接的沟通是解决工作场所问题和赔偿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参与者应尊重员工的权利,包括依据当地法律自由结社、参加或不参加工会、寻求
代表、参加工人委员会。员工应能够在不用担心报复、威胁或骚扰的情况下,公开地就工作条件与管理层沟通。
B. 健康与安全
参与者都应该知道除了尽量减少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和疾病外, 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能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生产的连贯性以及工人士气。另外,他们亦认为持续的工人投入
和教育是鉴别并解决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问题的关键。本准则在起草时参考了公认的管理体系(如 OHSAS 18001 和 ILO 职业安全与健康指南),这亦是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健康与安全标准是:
1) 职业安全
应通过正确的设计、工程技术和管理控制、预防保养、安全操作程序(包括锁死/标出)和持续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去控制员工在工作场所会遇到的潜在危险(如电器和其他能源、火、车辆、滑倒、绊倒和坠落危险)。若无法通过上述方法有效控制危险源,应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保养良好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得通过惩戒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应急准备
应确认并评估紧急情况和事件,以及通过实施应急方案和应变程序来将其影响降到最低,包括:紧急报告、通知员工和撤离步骤、工人培训和演练、适当的火灾探测和灭火装置、充足的出口设施和恢复计划。
3) 职业伤害与疾病
应当制定程序和体系来预防、管理、跟踪和报告职业伤害与疾病,包括以下规定:a)鼓励员工报告;b)归类和记录伤害和疾病案例;c)提供必要的治疗;d)调查案例并执行纠正措施以消除类似情况;e)协助员工返回工作岗位。
4) 工业卫生
应当鉴别、评定并控制由化学、生物以及物理因素给员工带来的影响。必须通过工程技术和管理手段控制危險源过度暴露。当无法通过这些方法有效控制危险源时, 应该为保护员工健康建立和运行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方案。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v3.0
5) 体力需求高的工作
应当鉴别、评估并控制从事高体力劳动工作给员工带来的影响,包括人工搬运材料和重复提举重物、长时间站立和高度重复或强力的装配工作。
6) 机器防护
应当对生产设备和其它机器作危险性评估。应当为对工人能造成伤害的机械提供物理防护装置、联动装置以及屏障,并正确地进行维护。
7) 公共卫生、餐厅和宿舍
应为员工提供干净的卫生间设施、饮用水、清洁的食物预备存储设施和用餐用具。参与者或劳工代理机构提供的员工宿舍应当保持干净、安全,并提供适当的紧急出
口、洗浴热水﹑充足的供暖和通风以及合理的出入方便的私人空间。
C. 环境
参与者都应该知道,环境责任是生产世界级产品的重要部分。在制造操作中,应尽量减少对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的不利影响应,同时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本准则在起草时参考了公认的管理体系(如 ISO 14001 和生产管理与审核体系(EMAS)),这亦是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环境标准是:
1) 环境许可和报告
应获取所有必需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放监控)﹑批准文书和登记证,亦要对之进行维护并时常更新,以及遵守许可证的操作和报告要求。
2) 预防污染和节约资源
应在在源头上或通过实践(如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工艺、替换材料、节约自然资源、材料回收和重用)减少和消除所有类型的耗费(包括水和能源)。
3) 有害物质
应当识别和控制释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危险的化学物质及其他物质,以确保这些物质得到安全的处理、运输、存储、使用、回收或重用和处置。
4) 废水及固体废弃物
经营、工业加工以及卫生设施所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在排放或处置之前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监控、控制和处理。
5) 空气排放
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气雾剂、微粒、臭氧消耗化学品以及燃烧副产品等空气排放物,在排放之前应按要求辨别、监控、控制和处理。
6) 产品含量控制
参与者应当遵守所有关于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质(包括有关再生和处置的标识)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D. 管理理体系
参与者应采用或建立范围与本准则内容相关的管理体系。在设计该管理体系时,应确保:
(a)符合与参与者的经营和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b)符合本准则;以及
(c)识别并降低与本准则有关的经营风险。另外,管理体系应当推动持续改进。该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要素:
1) 公司的承诺
公司的社会及环境责任政策声明应确認参与者守法以及持续改善的承诺并由高阶管理层签署。
2) 管理职责与责任
参与者应明确指定公司代表去负责保证管理体系和相关方案的实施。高阶管理层应定期检查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3) 法律和客户要求
鉴定、监控并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4) 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
应制定一套程序,以识别和参与者经营有关的环境、健康与安全以及劳工道德实践风险。确定每项风险的级别,实施适当的程序和实质控制,以确保合规性并对已识
别出来的风险实施控制。
5) 附有实施计划和措施的绩效目标
应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和实施计划以提高参与者的社会环境责任绩效,包括对参与者为达成这些目标所取得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6) 培训
应为管理层及员工制定培训计划,以落实参与者的政策、程序及改善目标同時滿足適用之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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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健康和安全风险的评估范围是:生产区域﹑仓库和贮存设施、厂房/设施的支架设备、实验室和测试区,卫生设施(浴室),厨房/餐厅和员工住房/宿舍。
7) 沟通
应制定一套程序,将参与者的政策、實踐、預期目標和绩效清晰准确地传达给员工、供应商和客户。
8) 員工反匱和參與
制定方案持续评估员工对本准则的理解并获取对本准则所覆盖的实践和条件的反馈意见。
9) 審核與評估
定期进行自我评估,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准则内容以及客户合约中的社会与环境责任要求。
10) 矯正措施
制定程序,以及时纠正在内、外部的评估、检查、调查和审核中所发现的不足之处。
11) 文件和記錄
建立并保留文档和记录,以确保符合法规与公司的要求,同时应妥善保护机密。
E. 道德規範
为履行社会职责并在市场上获取成功,参与者及其代理商须遵循最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包括:
1) 廉潔經營
所有商业的互动关系中都应遵循最高的诚信标准。參與者應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等行为,應推行監控和強化程序以確保符合廉潔經營的
要求。
2) 無不正當收益
不得提供或接受贿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当收益。
3) 信息公開
依照适用法规和主要的行业惯例公开有关商业活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的信息。
4) 知识产权
应尊重知识产权;技术和生产经验的转让要妥善保护知识产权。
5) 公帄交易﹑广告和竞争
应制定公帄交易、广告和竞争的标准。参与者必须有保护客户信息的措施。
6) 身份保密
应制定程序,以保护供应商和员工检举者3并确保其身份的机密性。
3检举者定义: 任何揭露公司员工﹑主管或公务员和政府机构的不正当行为者。
参考资料
在起草本准则的过程中,使用了以下标准,可作为有用的附加信息来源。每位参与者可以
赞同和不赞同以下标准
国际劳工组织(ILO) 安全与健康实践准则
www.ilo.org/public/english/protection/safework/cops/english/download/e000013.pdf
美国消防局
www.nfpa.org/catalog/home/AboutNFPA/index.asp
国际劳动组织(ILO) 国际劳工标准
www.ilo.org/public/english/standards/norm/whatare/fundam/index.htm
OECD 跨国企业指南
www.oecd.org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www.unodc.org/unodc/en/crime_convention_corruption.html
联合国全球盟约
www.unglobalcompact.org
世界人权宣言
www.un.org/Overview/rights.html
ISO 14001
www.iso.org
SA 8000
SAI
www.sa-intl.org
道德贸易倡议
www.ethicaltrade.org/
OHSAS 18001
www.bsi-global.com/index.xalter
生态管理与审核体系
www.quality.co.uk/emas.htm
版本记录
1.0 版-2004 年 10 月发布。
1.1 版-2005 年 5 月发布。 将文件转换为 EICC 格式,页面布局有细微的修改;无内容变更。
2.0 版-2005 年 10 月发布,修订了多个条款
3.0 版-2009 年 6 月发布,修订了多个条款
《电子行业行为准则》由多家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的公司在 2004 年 6 月至 10 月期间联合起草。 公司获邀并鼓励采用本准则。您可以登录 www.eicc.info 获取额外信息。